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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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
2、招标控制价:54.4万元(其中第一包(住宅类):28.8万元,第二包(非住宅类):25.6万元)
3、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仅可参加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包投标,多投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5月 21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盆巷152号(湖 (略) )
3、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三份,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地 址: (略) 西湖路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 (略)
(2)地 址: (略) 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
2、招标控制价:54.4万元(其中第一包(住宅类):28.8万元,第二包(非住宅类):25.6万元)
3、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仅可参加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包投标,多投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5月 21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盆巷152号(湖 (略) )
3、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三份,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地 址: (略) 西湖路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 (略)
(2)地 址: (略) 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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