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沧州市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北京路天昕大厦B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 月14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B-2024-0114

项目名称: (略) 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万元

最高限价:11万元

采购需求: (略) 工人文化宫建筑层数4层,建筑面积约15600m2,中央空调设备需要进行制冷运行,为确保空调机组能够长期的稳定运行,减少机组故障率,降低机组运行成本,需要配备专业的日常维护人员,及时对机组进行维护、清理、管理,以及运行时的巡检和日常应急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釆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资质(制冷空调---A类Ⅱ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运河区天昕大厦B1401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运河区天昕大厦B1403室。

五、开启

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运河区天昕大厦B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3、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工人文化宫

地 址: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37号

联系方式:苑女士 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

联系方式:张工 0317—*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317—*


(略) 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北京路天昕大厦B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 月14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B-2024-0114

项目名称: (略) 工人文化宫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万元

最高限价:11万元

采购需求: (略) 工人文化宫建筑层数4层,建筑面积约15600m2,中央空调设备需要进行制冷运行,为确保空调机组能够长期的稳定运行,减少机组故障率,降低机组运行成本,需要配备专业的日常维护人员,及时对机组进行维护、清理、管理,以及运行时的巡检和日常应急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釆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资质(制冷空调---A类Ⅱ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运河区天昕大厦B1401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运河区天昕大厦B1403室。

五、开启

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运河区天昕大厦B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3、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工人文化宫

地 址: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37号

联系方式:苑女士 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

联系方式:张工 0317—*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317—*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