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关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关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公示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岚委振兴办函〔2022〕54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岚委振兴办〔2023〕53号)文件精神,因原申报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不成熟,建新村申请调整优化,经局党委研究同意。调整后的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类型 | 责任单位 | 建设地点 | 起止年度 | 资金筹措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项目负责人 | |||
投资概算 | 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及人数 | 质量合格率 | 工程量完成率 | ||||||||
建新村路灯改造 | 更换全村老化破损的路灯约110盏 | 基础设施类 | 建新村村民委员会 | 建新村 | 2024年 | 80万元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建新村村民约2800人 | 100 | 100 | 强化建新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建新村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和美乡村 | 魏文刚 |
公示时间:**日至**日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平潭县金井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金井片区农业农村处107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金井片区农业农村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日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岚委振兴办函〔2022〕54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岚委振兴办〔2023〕53号)文件精神,因原申报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不成熟,建新村申请调整优化,经局党委研究同意。调整后的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类型 | 责任单位 | 建设地点 | 起止年度 | 资金筹措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项目负责人 | |||
投资概算 | 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及人数 | 质量合格率 | 工程量完成率 | ||||||||
建新村路灯改造 | 更换全村老化破损的路灯约110盏 | 基础设施类 | 建新村村民委员会 | 建新村 | 2024年 | 80万元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建新村村民约2800人 | 100 | 100 | 强化建新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建新村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和美乡村 | 魏文刚 |
公示时间:**日至**日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平潭县金井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金井片区农业农村处107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金井片区农业农村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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