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农学院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东学院农学院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略) (略)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BT2024-006

项目名称: (略) (略)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留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联系方式:乔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  *


项目概况

(略) (略)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BT2024-006

项目名称: (略) (略)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实验中心教学仪器更新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留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 (略) (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江山街87-8            

联系方式:乔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