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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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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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SR-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130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武 (略)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300 万元/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
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任意两年的财务报表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2 年,则
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拟投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
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 (略) (http://**.cn)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
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
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
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
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 (略) 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R-2024-023
项目名称: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1300 万元/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按照医共体整体布局,在武 (略) ( (略) )建立区域检验中心,
病理诊断中心,打造标准化实验室,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的检验和病理诊断
服务能力提升,实现资源共享、结果互认,减轻群众负担。特面向全国公开邀请各符合本项
目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
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程序,对本次招标内容和相关服务
逐项进行验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和物有所值。本项目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
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最
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作方式:由武 (略) ( (略) )与中标人签订协议;
1.中标人需负责招标范围所述项目的运营建设、设备服务、试剂配送、外送项目服务、信息
化建设、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内容并满足验收条件实施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
容及需求”,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整体运营管理成本(运营管理服务费及试剂费用):控制整体运营管
理成本比例不超过(小于等于) 38% ,( (略) 检验科、病理科同期收入情况),双方签订
合同约定支付。
3.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以外的各成员单位以实际供应的试剂耗材单价及用量为准,单独签订
合同执行。
4.外送项目服务费:结合中标的折扣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核算,单独签订合同
执行;付款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入库、验收合格后,按双方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具体付款
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协商,按合同签订时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合作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投标人中
标后,如果不能满足任何一家医共体成员单位需求,且双方协商后不能整改的,医共体总医
院(武 (略) )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在医共体成员单位配合下撤除相关服务,医共
体成员单位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各成员单位单独签订合同,付款由各成员单位单独执
行支付)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
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任意两年的财务报表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2 年,则
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拟投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
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 (略) (http://**.cn)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
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
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
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
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 (略)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 (略)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 (略) 50 号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方式: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火车站北侧建华天汇财富中心 1 幢 12 层 15 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 (略) 。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SR-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130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武 (略)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300 万元/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
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任意两年的财务报表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2 年,则
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拟投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
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 (略) (http://**.cn)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
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
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
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
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 (略) 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R-2024-023
项目名称: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检验试剂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1300 万元/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按照医共体整体布局,在武 (略) ( (略) )建立区域检验中心,
病理诊断中心,打造标准化实验室,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的检验和病理诊断
服务能力提升,实现资源共享、结果互认,减轻群众负担。特面向全国公开邀请各符合本项
目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
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程序,对本次招标内容和相关服务
逐项进行验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和物有所值。本项目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
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最
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作方式:由武 (略) ( (略) )与中标人签订协议;
1.中标人需负责招标范围所述项目的运营建设、设备服务、试剂配送、外送项目服务、信息
化建设、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内容并满足验收条件实施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
容及需求”,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整体运营管理成本(运营管理服务费及试剂费用):控制整体运营管
理成本比例不超过(小于等于) 38% ,( (略) 检验科、病理科同期收入情况),双方签订
合同约定支付。
3.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以外的各成员单位以实际供应的试剂耗材单价及用量为准,单独签订
合同执行。
4.外送项目服务费:结合中标的折扣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核算,单独签订合同
执行;付款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入库、验收合格后,按双方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具体付款
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协商,按合同签订时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合作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投标人中
标后,如果不能满足任何一家医共体成员单位需求,且双方协商后不能整改的,医共体总医
院(武 (略) )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在医共体成员单位配合下撤除相关服务,医共
体成员单位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各成员单位单独签订合同,付款由各成员单位单独执
行支付)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
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任意两年的财务报表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2 年,则
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拟投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
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 (略) (http://**.cn)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
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
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
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
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 (略)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 (略)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 (略) 50 号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方式: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火车站北侧建华天汇财富中心 1 幢 12 层 15 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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