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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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24]06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24〕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 (略) ,建设资金为 58503.86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7551.16万元,银行贷款:40952.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3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 (略) 受 天津港保税区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23000平方米,该项目是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粮油区打造成为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巩固重要战略方向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单体1万吨粮食钢筒仓20个、5500平米平房仓一座,以及相应的运输装卸设备,各类生产辅助用房等设施,总投资额58503.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现状2/3号散粮码头后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21692.15 平方米,最大高度 57.3米,最大跨度 27 米。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 20 座 1 万吨粮食钢筒仓、5500 平米平房仓一座、道路堆场、相关构筑物、配套用房的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信及安全环保措施等。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及采购、联调联试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完成结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核验收等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文明施工、信息管理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需求。总投资额396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施工副项目经理兼任,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设计建筑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应出具任命书并承诺有投标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6)设计项目部人员要求:①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②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联合体投标的: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③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略) (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是联合体)、受权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闫伟(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邮政编码:* 联系人:戴丽英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区联合诺华大厦四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吕琦、景晓旭 电话:*
传  真:022-*
日期:**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 (略) 受理负责人:戴丽英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tp://**.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24]06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24〕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 (略) ,建设资金为 58503.86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7551.16万元,银行贷款:40952.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3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 (略) 受 天津港保税区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23000平方米,该项目是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粮油区打造成为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巩固重要战略方向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单体1万吨粮食钢筒仓20个、5500平米平房仓一座,以及相应的运输装卸设备,各类生产辅助用房等设施,总投资额58503.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现状2/3号散粮码头后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21692.15 平方米,最大高度 57.3米,最大跨度 27 米。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 20 座 1 万吨粮食钢筒仓、5500 平米平房仓一座、道路堆场、相关构筑物、配套用房的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信及安全环保措施等。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及采购、联调联试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完成结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核验收等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文明施工、信息管理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需求。总投资额396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施工副项目经理兼任,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设计建筑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应出具任命书并承诺有投标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6)设计项目部人员要求:①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②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联合体投标的: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③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略) (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是联合体)、受权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闫伟(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邮政编码:* 联系人:戴丽英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区联合诺华大厦四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吕琦、景晓旭 电话:*
传  真:022-*
日期:**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 (略) 受理负责人:戴丽英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t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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