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T-Z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 发布来源: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T-ZC-* 项目名称: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元 最高限价: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查 询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需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到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供应商须在《 (略) (略) 》(网址:www.ccgp-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略) 东 (略) 7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如 电 话:* 天津 (略) 2024年06月05日 |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T-Z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 发布来源: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T-ZC-* 项目名称: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元 最高限价: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查 询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需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到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供应商须在《 (略) (略) 》(网址:www.ccgp-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略) 东 (略) 7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东丽经济开 (略) 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如 电 话:* 天津 (略) 2024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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