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中学重建新校门及学校北面围墙改造项目二次
尼玛县中学重建新校门及学校北面围墙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XZZB-HBTD-ZB-*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中学重建新校门及学校北面围墙改造项目(二次)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4】2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2工程规模:建设179.52㎡大门及附属工程,并购置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 月05 日至2024年06 月12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 (略)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
(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7)拟派往本项目的五大员的相应上岗证、身份证;
(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第(1)至(2)项及各人员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尼玛县地址: (略) 长兴都汇写字楼703
电话:* 联系人:蒙女士
电 话:*
招标编号:XZZB-HBTD-ZB-*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中学重建新校门及学校北面围墙改造项目(二次)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4】2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2工程规模:建设179.52㎡大门及附属工程,并购置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 月05 日至2024年06 月12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 (略)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
(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7)拟派往本项目的五大员的相应上岗证、身份证;
(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第(1)至(2)项及各人员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尼玛县地址: (略) 长兴都汇写字楼703
电话:* 联系人:蒙女士
电 话:*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