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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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苏美玲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5220
项目名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麻醉机

4

*

*

技术参数要求

1. ★适用范围: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

2. 接口:1个多功能复用接口、支持网络和软件在线升级功能, 1个RS-232C 串行通讯接口,1个 VGA 接口,4个辅助电源接口等

3. ▲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三个抽屉

4. 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三级照明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

5. 非待机状态转动关机旋钮,主机具备10秒延迟关机功能,以避免误操作保证病人安全

6. 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

7. 快速充氧范围25 - 75 l/min。

8. ★全电子流量计 (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 (总流量控制模式下总流量范围:0.2 L/min - 18 L/min。O2 浓度范围: 21% - 100% (空气为平衡气),26% - 100% (笑气为平衡气))

9. 具备直观的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

10. 标配双麻醉罐位

11. ▲标配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且挥发罐通过CE和FDA认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12. ▲支持同品牌的地氟醚挥发罐,有单独注册证。

13. ▲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回路整体可旋转不小于30°以满足不同手术无需移动麻醉机的要求

14. 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 (略) 内交叉感染

15. 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

16. 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

17. 具备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ACGO),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Bain回路、T管等。

18. 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

19. 标配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

20. 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

21. ▲标配两节锂电子(非铅酸)后备电池,后备电池最短供电时间使用时间≥150分钟(标准工作环境)

22. 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23. 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VCV、PCV和SIMV(SIMV-VC、SIMV-PC)模式,PS模式、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

24. ★潮气量设置范围:容量控制:10ml-1500ml、压力控制:5ml-1500ml

25. ▲吸气压力设置范围:5-80 cmH2O

26. 支持压力:0,3cmH2O~60cmH2O

27. ▲呼吸频率:2-100次/分钟

28. 吸呼比:4:1到1:8

29. 压力限制范围:10-100 cmH2O

30. 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3-30 cmH2O

31. 吸气暂停:OFF,5%-60%

32. ▲呼吸系统泄漏量≤60mL/min(在3.0kPa压力条件下)

33. ▲最大峰值流速大于160 L/min

34. 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35. 具备麻醉剂消耗计算功能

36. ▲具备肺保护工具:肺复张工具-单周期和多周期

37. 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38. ★彩色电容触摸屏≥15英寸,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呼吸环图

39. 内置≥3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

40. 插件可在同品牌监护仪和麻醉机之间通用

41. 具备插件:AG麻醉气体模块、 EtCO2

42. 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麻醉气体分析、呼吸环(P-V,P-F)监测;

43. 潮气量监测范围:0-3000ml

44. 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100L/min。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根 (略) 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南七西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勃 苏美玲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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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苏美玲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5220
项目名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麻醉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麻醉机

4

*

*

技术参数要求

1. ★适用范围: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

2. 接口:1个多功能复用接口、支持网络和软件在线升级功能, 1个RS-232C 串行通讯接口,1个 VGA 接口,4个辅助电源接口等

3. ▲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三个抽屉

4. 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三级照明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

5. 非待机状态转动关机旋钮,主机具备10秒延迟关机功能,以避免误操作保证病人安全

6. 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

7. 快速充氧范围25 - 75 l/min。

8. ★全电子流量计 (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 (总流量控制模式下总流量范围:0.2 L/min - 18 L/min。O2 浓度范围: 21% - 100% (空气为平衡气),26% - 100% (笑气为平衡气))

9. 具备直观的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

10. 标配双麻醉罐位

11. ▲标配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且挥发罐通过CE和FDA认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12. ▲支持同品牌的地氟醚挥发罐,有单独注册证。

13. ▲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回路整体可旋转不小于30°以满足不同手术无需移动麻醉机的要求

14. 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 (略) 内交叉感染

15. 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

16. 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

17. 具备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ACGO),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Bain回路、T管等。

18. 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

19. 标配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

20. 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

21. ▲标配两节锂电子(非铅酸)后备电池,后备电池最短供电时间使用时间≥150分钟(标准工作环境)

22. 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23. 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VCV、PCV和SIMV(SIMV-VC、SIMV-PC)模式,PS模式、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

24. ★潮气量设置范围:容量控制:10ml-1500ml、压力控制:5ml-1500ml

25. ▲吸气压力设置范围:5-80 cmH2O

26. 支持压力:0,3cmH2O~60cmH2O

27. ▲呼吸频率:2-100次/分钟

28. 吸呼比:4:1到1:8

29. 压力限制范围:10-100 cmH2O

30. 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3-30 cmH2O

31. 吸气暂停:OFF,5%-60%

32. ▲呼吸系统泄漏量≤60mL/min(在3.0kPa压力条件下)

33. ▲最大峰值流速大于160 L/min

34. 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35. 具备麻醉剂消耗计算功能

36. ▲具备肺保护工具:肺复张工具-单周期和多周期

37. 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38. ★彩色电容触摸屏≥15英寸,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呼吸环图

39. 内置≥3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

40. 插件可在同品牌监护仪和麻醉机之间通用

41. 具备插件:AG麻醉气体模块、 EtCO2

42. 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麻醉气体分析、呼吸环(P-V,P-F)监测;

43. 潮气量监测范围:0-3000ml

44. 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100L/min。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根 (略) 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南七西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勃 苏美玲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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