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卡口档杆横臂、工控机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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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卡口档杆横臂、工控机采购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P-XJ-24-*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 (略) 卡口档杆横臂、工控机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 08:30

四、报价有效期:**

五、最高限价:129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 (略)

八、采购执行人:倪嘉宁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9-*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档杆横臂 2 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需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设备安装、与现有摄像头等设备调试、安装和对接指定系统和软件、响应海关其他需求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略) 海关监管区卡口 德亚 设备质保期均为从安装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单价不高于1800元/根
2 工控机 1 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需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设备安装、与现有摄像头等设备调试、安装和对接指定系统和软件、响应海关其他需求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略) 海关监管区卡口 研华IPC-610L AIMB-501L/G1620/4G/1T/独立网卡 设备质保期均为从安装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单价不高于9300元/台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此费用需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调试、安装等过程中全部耗材以及税费等一切价格),发票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服务地点:义乌港海关监管区卡口,以约定为准。随货需要提供送货单,需要注明物资名称、品牌、型号、供货单位全称等信息,无送货单我司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负责。 3.完成时间:请注明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我司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收到贵司有效发票30个工作日内付款。 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和签名,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6.此单仅为询价,有可能不订,有可能只订其中几项,请贵公司慎重报价。订货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7.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8.报价人的报价如增值税率不同,统一按含税价进行比较。9.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如果最低价相同的报价人不止一家,授予其中交货期最短的报价人,若交货期再相同,则授予其中质保期最长的报价人,若质保期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报价单必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我司将视为无效报价。10.报价单位提供的设备需与现有车识、箱识摄像头、卡口前端采集、卡口集中监控控制台等系统进行对接,安装和对接施封、箱识等义乌港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所需系统,与卡口出口其他工控机上现有施封、箱识等义乌港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所需系统保持一致,并积极响应海关其他需求。上述对接需在在符合海关接入网的网络安全要求下进行。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发布日期:**

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P-XJ-24-*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 (略) 卡口档杆横臂、工控机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 08:30

四、报价有效期:**

五、最高限价:129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 (略)

八、采购执行人:倪嘉宁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9-*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档杆横臂 2 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需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设备安装、与现有摄像头等设备调试、安装和对接指定系统和软件、响应海关其他需求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略) 海关监管区卡口 德亚 设备质保期均为从安装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单价不高于1800元/根
2 工控机 1 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需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设备安装、与现有摄像头等设备调试、安装和对接指定系统和软件、响应海关其他需求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略) 海关监管区卡口 研华IPC-610L AIMB-501L/G1620/4G/1T/独立网卡 设备质保期均为从安装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单价不高于9300元/台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此费用需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调试、安装等过程中全部耗材以及税费等一切价格),发票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服务地点:义乌港海关监管区卡口,以约定为准。随货需要提供送货单,需要注明物资名称、品牌、型号、供货单位全称等信息,无送货单我司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负责。 3.完成时间:请注明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我司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收到贵司有效发票30个工作日内付款。 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和签名,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6.此单仅为询价,有可能不订,有可能只订其中几项,请贵公司慎重报价。订货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7.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8.报价人的报价如增值税率不同,统一按含税价进行比较。9.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如果最低价相同的报价人不止一家,授予其中交货期最短的报价人,若交货期再相同,则授予其中质保期最长的报价人,若质保期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报价单必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我司将视为无效报价。10.报价单位提供的设备需与现有车识、箱识摄像头、卡口前端采集、卡口集中监控控制台等系统进行对接,安装和对接施封、箱识等义乌港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所需系统,与卡口出口其他工控机上现有施封、箱识等义乌港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所需系统保持一致,并积极响应海关其他需求。上述对接需在在符合海关接入网的网络安全要求下进行。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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