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征求意见的公示
各相关利益主体:
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略) 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力,培育乡村振兴骨干力量, (略) 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根据《关于印发〈 (略) 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仪农发〔2022〕146号),现将2024年度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各相关利益主体依法合规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改。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
二、意见函送达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王志欣??联系电话:0514-*。
三、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出,须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2.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各相关利益主体:
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略) 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力,培育乡村振兴骨干力量, (略) 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根据《关于印发〈 (略) 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仪农发〔2022〕146号),现将2024年度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各相关利益主体依法合规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改。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
二、意见函送达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王志欣??联系电话:0514-*。
三、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出,须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2.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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