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省 (略) (河 (略) )购置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 (略) (河 (略) )购置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采购内容:采购人所需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的供货、验收、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项目期限: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交货期:按需供货,根据采购人通知及时配送。
6.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3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7.中选人(入围供应商)数量:
第1包至第18包:每包4家;
第19包至第25包:每包3家;
第26包至第28包:每包2家;
第29包至第33包:每包3家;
注:① 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相应数量(即第1包至第18包:每包4家,第19包至第33包:每包3家;下同)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相应数量的,则相应包段将重新比选。
②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段的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提供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每包段的产品只接受一个品牌参加比选)。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拟提供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4、供应商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提供书面说明)
7、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供应商须提供以上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即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以下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拟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5)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满足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6条要求的书面说明(领取文件时,该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领取文件时,该承诺书格式自拟);
(9)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本企业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10)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0371-* 刘先生。
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 (略) (河 (略) )
联系地址: (略) 瀍河回族 (略) 8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
河南省 (略) (河 (略) )购置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 (略) (河 (略) )购置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采购内容:采购人所需部分普通耗材、医用缝线的供货、验收、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项目期限: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交货期:按需供货,根据采购人通知及时配送。
6.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3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7.中选人(入围供应商)数量:
第1包至第18包:每包4家;
第19包至第25包:每包3家;
第26包至第28包:每包2家;
第29包至第33包:每包3家;
注:① 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相应数量(即第1包至第18包:每包4家,第19包至第33包:每包3家;下同)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相应数量的,则相应包段将重新比选。
②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段的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提供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每包段的产品只接受一个品牌参加比选)。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拟提供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4、供应商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提供书面说明)
7、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供应商须提供以上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即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以下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拟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5)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满足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第6条要求的书面说明(领取文件时,该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领取文件时,该承诺书格式自拟);
(9)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本企业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10)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0371-* 刘先生。
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 (略) (河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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