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第一包第二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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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第一包第二次磋商公告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国家税 (略) 税务局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第一包(第二次)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第一包(第二次) 2、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3、预算金额:28.*元 4、?最高限价(如有):28.*元 5、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仅可参加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包投标,多投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盆巷152号(湖 (略) ) 3、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三份,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 (略) 税 (略) 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地 址: (略) (略)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 (略) (2)地 址: (略) 岳麓区学士 (略) 559号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
附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国家税 (略) 税务局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第一包(第二次)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数据更新维护服务(含住宅类、非住宅类)第一包(第二次) 2、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3、预算金额:28.*元 4、?最高限价(如有):28.*元 5、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仅可参加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包投标,多投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盆巷152号(湖 (略) ) 3、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三份,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 (略) 税 (略) 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地 址: (略) (略)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 (略) (2)地 址: (略) 岳麓区学士 (略) 559号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
附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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