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毛发检测仪、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毛发检测仪、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污...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279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一标包最高限价:*.00元

二标包最高限价:*.00元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采购需求:禁毒支队专用设备(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08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http://** ,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化质疑(详见辽财采规〔2021〕8号)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现场解密时间30分钟);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16-*

辽宁 (略)

**日


辽宁 (略)  签于 2024/06/05 17:48:44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279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一标包最高限价:*.00元

二标包最高限价:*.00元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采购需求:禁毒支队专用设备(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08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http://** ,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化质疑(详见辽财采规〔2021〕8号)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现场解密时间30分钟);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16-*

辽宁 (略)

**日


辽宁 (略)  签于 2024/06/05 17:48:4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