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市场化产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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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市场化产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略) 市场化产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次)

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 (略) 市场化产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略) 业务涵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和产业投资三大板块,旗下物业总建筑面积超110万平方米,涉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新兴战略产业,已投产运营项目有南沙湾园区、国际人才社区、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即将运营项目有横沥生物医药产业园、芯新产业园(一期),在建项目有生命健康产业园、科创谷、科大谷、芯新产业园(二期)、智能驾乘控制系统生产研发项目,目前已构建“1+4+N”产业格局。

1.2招标范围及要求:为招标人旗下的物业开展产业招商工作。

1.3产业园区租售服务费暂定合同金额:销售服务费暂约6975万,租赁服务费暂约8282.5万元。

1.4产业园区租售服务费(佣金):

①租赁情况,公寓租赁租期大于等于1年,按该客户租赁合同期内首年首月标准月租金的1倍计算代理服务费,其他用房租赁期大于等于2年,按该客户租赁合同期内首年首月标准月租金的2.5倍计算代理服务费。

②销售情况按销售总额的2.5%计算代理服务费,销售总额以合同金额(仅为物业销售价款,不含管理费、财务费用等)为准。以上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增值税等税费,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额外支付任何税费。

注:若有免租期,则顺延至产生首月租金计算。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适时调整代理服务费标准,*方应无条件按*方的最新标准执行。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取得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

获取方式:可在发布网站上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日至**日。

报名时需发送资料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sdcg.com,所需资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第三章投标登记申请表]

说明: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单位持“报名登记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如采用邮寄则以签收时间为准)。

4.2开标时间:6月21日10时00分开始, (略) (略) 大道南27号粤港澳创意中心B1栋(10楼开评标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进行,评标结果由招标单位电话通知投标人。

4.3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略) (略) 大道南27号粤港澳创意中心B1栋(10楼开评标室)。

5.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沙开发建设集团官网(http://**)、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 (略)

异议受理人:方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

异议受理邮箱:*@*sdcg.com

地址: (略) 南沙 (略) 大道南27、29号粤港澳创意中心自编B1幢1008室

(略) 市场化产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次)

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 (略) 市场化产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略) 业务涵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和产业投资三大板块,旗下物业总建筑面积超110万平方米,涉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新兴战略产业,已投产运营项目有南沙湾园区、国际人才社区、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即将运营项目有横沥生物医药产业园、芯新产业园(一期),在建项目有生命健康产业园、科创谷、科大谷、芯新产业园(二期)、智能驾乘控制系统生产研发项目,目前已构建“1+4+N”产业格局。

1.2招标范围及要求:为招标人旗下的物业开展产业招商工作。

1.3产业园区租售服务费暂定合同金额:销售服务费暂约6975万,租赁服务费暂约8282.5万元。

1.4产业园区租售服务费(佣金):

①租赁情况,公寓租赁租期大于等于1年,按该客户租赁合同期内首年首月标准月租金的1倍计算代理服务费,其他用房租赁期大于等于2年,按该客户租赁合同期内首年首月标准月租金的2.5倍计算代理服务费。

②销售情况按销售总额的2.5%计算代理服务费,销售总额以合同金额(仅为物业销售价款,不含管理费、财务费用等)为准。以上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增值税等税费,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额外支付任何税费。

注:若有免租期,则顺延至产生首月租金计算。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适时调整代理服务费标准,*方应无条件按*方的最新标准执行。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取得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

获取方式:可在发布网站上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日至**日。

报名时需发送资料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sdcg.com,所需资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第三章投标登记申请表]

说明: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单位持“报名登记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如采用邮寄则以签收时间为准)。

4.2开标时间:6月21日10时00分开始, (略) (略) 大道南27号粤港澳创意中心B1栋(10楼开评标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进行,评标结果由招标单位电话通知投标人。

4.3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略) (略) 大道南27号粤港澳创意中心B1栋(10楼开评标室)。

5.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沙开发建设集团官网(http://**)、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 (略)

异议受理人:方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

异议受理邮箱:*@*sdcg.com

地址: (略) 南沙 (略) 大道南27、29号粤港澳创意中心自编B1幢10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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