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禽流感病毒H5%2BH7三价灭活疫苗株%株,株2600万毫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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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禽流感病毒H5%2BH7三价灭活疫苗株%株,株2600万毫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毫升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采购货物: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
2.技术要求:
2.1规格:250ml/瓶或100ml/瓶。
2.2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按部颁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制造与检验规程制造,用于预防由H5亚型和H7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流感。
(2)外观、剂型、粘度、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3)在2-8℃保存,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疫苗完成生产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产品相应的详细性能资料、使用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招标过程中,至投标截止时间止,C分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只有一家供应商( (略) 华南 (略) )参加投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C分标作废标处理。
2. 于**日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倾向性及排他性条款,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
3. C分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经公开招标未能成功采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第一条第(四)款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华南 (略)

地址: (略) 增城区纬五路75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友爱北路5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毫升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采购货物: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
2.技术要求:
2.1规格:250ml/瓶或100ml/瓶。
2.2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按部颁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制造与检验规程制造,用于预防由H5亚型和H7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流感。
(2)外观、剂型、粘度、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3)在2-8℃保存,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疫苗完成生产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产品相应的详细性能资料、使用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招标过程中,至投标截止时间止,C分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只有一家供应商( (略) 华南 (略) )参加投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C分标作废标处理。
2. 于**日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倾向性及排他性条款,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
3. C分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经公开招标未能成功采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第一条第(四)款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华南 (略)

地址: (略) 增城区纬五路75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友爱北路5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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