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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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ESJS-*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已由建始县交通运输局以建交通审(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官店镇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5.677公里,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各类排水设施,挡土墙、水泥混凝土路面。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2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 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 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 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至**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 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 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 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 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 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
备注:
招标人: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建始县官店镇集镇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中申 (略)
代理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中路3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0年、 2021 年、 2022年)每年经营成果均为盈利,须提

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 (略) 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提供财务报告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 **日来完成 1 项公路工程类似业绩(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若不能提供截图或不能证明是类似工程业绩的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中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 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 (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 “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 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 毕”的情 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即交工时间于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1 项(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业绩无效)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若不能提供截图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上述材料不能明确反应其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即交工时间于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1 项(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总工,否则业绩无效)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若不能提供截图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上述材料不能明确反应其担任项目总工职务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

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C 类证书 (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 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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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ESJS-*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官店镇红沙溪村楠木社至猪耳河产业路项目已由建始县交通运输局以建交通审(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官店镇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5.677公里,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各类排水设施,挡土墙、水泥混凝土路面。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2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 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 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 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至**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 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 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 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 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 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
备注:
招标人:建始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建始县官店镇集镇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中申 (略)
代理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中路3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0年、 2021 年、 2022年)每年经营成果均为盈利,须提

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 (略) 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提供财务报告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 **日来完成 1 项公路工程类似业绩(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若不能提供截图或不能证明是类似工程业绩的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中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 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 (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 “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 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 毕”的情 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即交工时间于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1 项(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业绩无效)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若不能提供截图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上述材料不能明确反应其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即交工时间于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1 项(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总工,否则业绩无效)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若不能提供截图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上述材料不能明确反应其担任项目总工职务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

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C 类证书 (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 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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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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