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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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二次装修工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石狮港口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石狮港口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蚶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办公楼总面积为28560.72m2,其中地下1层,地上16层;建筑高度为68.7m;高管公寓、司机宿舍、生活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8335.5m2,建筑高度为29.1m。本次仅对办公楼5层、6层、7层、8层、13层二次精装,高管公寓1层厨房二次精装,生活配套楼2层餐厅二次精装,司机宿舍1层二次精装、消防设施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等。工程总造价为1039.049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办公楼5层、6层、7层、8层、13层二次精装,高管公寓1层厨房二次精装,生活配套楼2层餐厅二次精装,司机宿舍1层二次精装、消防设施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等。工程总造价为1039.0495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8560.72m2,最大建筑高度为68.7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039.0495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8560.72m2,最大建筑高度为68.7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039.0495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略) 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自行办理信息登记。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07 月 02 日09时3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2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 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石狮港口 (略)

地 址: (略) (略) 鸿山镇鑫强路7号创新创业中心办公楼4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 (略)

地 址: (略) 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室,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0595-*,传真:/

联 系 人:陈开苹、陈梅霞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濠江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二次装修工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石狮港口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石狮港口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蚶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办公楼总面积为28560.72m2,其中地下1层,地上16层;建筑高度为68.7m;高管公寓、司机宿舍、生活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8335.5m2,建筑高度为29.1m。本次仅对办公楼5层、6层、7层、8层、13层二次精装,高管公寓1层厨房二次精装,生活配套楼2层餐厅二次精装,司机宿舍1层二次精装、消防设施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等。工程总造价为1039.049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办公楼5层、6层、7层、8层、13层二次精装,高管公寓1层厨房二次精装,生活配套楼2层餐厅二次精装,司机宿舍1层二次精装、消防设施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等。工程总造价为1039.0495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8560.72m2,最大建筑高度为68.7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039.0495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8560.72m2,最大建筑高度为68.7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039.0495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略) 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自行办理信息登记。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07 月 02 日09时3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2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 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石狮港口 (略)

地 址: (略) (略) 鸿山镇鑫强路7号创新创业中心办公楼4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 (略)

地 址: (略) 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室,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0595-*,传真:/

联 系 人:陈开苹、陈梅霞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濠江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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