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平房嘉怡物流基站”站址租赁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哈平房嘉怡物流基站”站址租赁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哈平房嘉怡物流基站”站址租赁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哈平房嘉怡物流基站”站址租赁合同续签〕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哈平房嘉怡物流”三方塔基站合同续签,基站位 (略) 香坊区朝阳镇先锋村嘉怡物流园内,合同*方为“哈尔滨 (略) ”。原合同**日至**日,租金41300元/年,转供电 0.89元/度。
经双方谈判,合同期内(**日至**日)租金打7折(已签补充协议),再续签三年。即续签合同租金 28910元/年,转供电 0.89元/度,自**日起,至**日止。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点规定及中国电信〔2016〕596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九条里的第(二)点及第(三)点,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续租类。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哈尔滨 (略)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account/login.do#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电话:*
邮箱:*@*89.cn
地址: (略) 民生路179号
邮编: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略)
**日
“哈平房嘉怡物流基站”站址租赁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哈平房嘉怡物流基站”站址租赁合同续签〕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哈平房嘉怡物流”三方塔基站合同续签,基站位 (略) 香坊区朝阳镇先锋村嘉怡物流园内,合同*方为“哈尔滨 (略) ”。原合同**日至**日,租金41300元/年,转供电 0.89元/度。
经双方谈判,合同期内(**日至**日)租金打7折(已签补充协议),再续签三年。即续签合同租金 28910元/年,转供电 0.89元/度,自**日起,至**日止。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点规定及中国电信〔2016〕596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九条里的第(二)点及第(三)点,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续租类。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哈尔滨 (略)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account/login.do#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电话:*
邮箱:*@*89.cn
地址: (略) 民生路179号
邮编: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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