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平台与课程资源建设平台第二次采购公告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平台与课程资源建设平台第二次采购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等学历 (略) (略) (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官网(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17:00前
2.报名方式:
2.1现场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询价通知书、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
2.2网上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 (略) 上下载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否则不予受理。
注: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一日内按以下流程完成访客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微信关注平安二师公众号——输入访客——点击进入弹出链接——填写供应商具体信息——选择南山校区——访问部门资产管理处——张孝丽,完成来访登记。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支付。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南山校区产教融合大楼2楼246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汇款需备注XX项目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所有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1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官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 (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南岸区南山 (略) 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北 (略) 中渝爱都会333号3栋27-5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等学历 (略) (略) (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官网(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17:00前
2.报名方式:
2.1现场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询价通知书、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
2.2网上获取
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 (略) 上下载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缴纳询价通知书工本费,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否则不予受理。
注: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一日内按以下流程完成访客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微信关注平安二师公众号——输入访客——点击进入弹出链接——填写供应商具体信息——选择南山校区——访问部门资产管理处——张孝丽,完成来访登记。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支付。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南山校区产教融合大楼2楼246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汇款需备注XX项目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所有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1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或重庆 (略) 官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 (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南岸区南山 (略) 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北 (略) 中渝爱都会333号3栋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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