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地震预警终端采购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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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地震预警终端采购的询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地震局、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实施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试点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粤震〔2020〕33号)和荔湾区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地震预警终端部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顺利推进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广东子项目在广州落地,南源街道办事处需安装部署3台地震预警终端,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源街道办事处地震预警终端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 (略) 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

  项目经费:经费控制在*元人民币以内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及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均应按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免费送货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中标方负责进行安装和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方所产生的的一切人员费用需自理。

  2、中标房必须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提出初步计划,在征得*方同意后制定详细计划并实施。

  3.中标方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和服务队*,为配合用户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并对如何实施服务提出承诺。

  4、中标方应 (略) 地震局安装布设的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市级发布中心”预警信号接收发布的要求,遵循预警发布系统相关服务、通讯协议(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协议技术要求(暂行)和流程约定)。

  (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项 目

  指 标

   (略)

  Android 6.0+;支持白名单访问设置;支持禁用系统弱端口;支持TTS(文本转语音);支持远程升级服务。

  通信接口

  支持RJ (略) 络、WIFI以及4G接入;支持音视频输出、USB接口。

  显示屏

  屏幕:32英寸,背光源为LED;亮度优于400cd/m2;分辨率:1920*1080;

  声音报警器

  配置工作和报警两套声音报警器;音频文件和音频大小可配置。

  灯光报警器

  具备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具备长明和闪烁(爆闪)功能模式。

  视频采集

  内置视频采集功能;具备不间断录制功能,视频文件循环保存;视频采集支持720P,格式为MP4。

  存储

  默认内部存储空间128G;支持存储空间扩展;

  显示控制要求

  提供日常运行状态和预警响应状态功能;显示屏具备三种工作模式:息屏、节能显示、高亮显示(预警时显示)。

  预警服务

  遵循预警发布系统相关服务、通讯协议(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协议技术要求(暂行)和流程约定);兼容多版本协议报文;支持预警取消,并具备相应响应机制;具备计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功能,可根据预警信息估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具备预警事件回放。

  预警演练服务

  支持本地和远程预警演练服务。

  终端管理服务

  支持FTP服务,用于视频采集数据、日志文件的上传;支持日志分类、分级保存;支持APP和Web远程管理;支持终端远程运维监控;支持系统设置、系统自检等功能。

  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调研、方案设计和采购,然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项目保修及维修期自安装调试开始使用起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承接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曾经为政府单位、部门提供过类似设备采购需求或服务过政府单位、部门的案列。

  6、已经列 (略) 内的企业。

  7、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和报价表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资料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工作业绩、服务优势、技术服务、工作创新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单位会向其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 (略) 92号二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傅女士,联系电话:020-*。

  八、其他事项

  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略) 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6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

  根据广东省地震局、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实施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试点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粤震〔2020〕33号)和荔湾区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地震预警终端部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顺利推进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广东子项目在广州落地,南源街道办事处需安装部署3台地震预警终端,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源街道办事处地震预警终端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 (略) 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

  项目经费:经费控制在*元人民币以内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及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均应按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免费送货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中标方负责进行安装和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方所产生的的一切人员费用需自理。

  2、中标房必须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提出初步计划,在征得*方同意后制定详细计划并实施。

  3.中标方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和服务队*,为配合用户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并对如何实施服务提出承诺。

  4、中标方应 (略) 地震局安装布设的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市级发布中心”预警信号接收发布的要求,遵循预警发布系统相关服务、通讯协议(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协议技术要求(暂行)和流程约定)。

  (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项 目

  指 标

   (略)

  Android 6.0+;支持白名单访问设置;支持禁用系统弱端口;支持TTS(文本转语音);支持远程升级服务。

  通信接口

  支持RJ (略) 络、WIFI以及4G接入;支持音视频输出、USB接口。

  显示屏

  屏幕:32英寸,背光源为LED;亮度优于400cd/m2;分辨率:1920*1080;

  声音报警器

  配置工作和报警两套声音报警器;音频文件和音频大小可配置。

  灯光报警器

  具备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具备长明和闪烁(爆闪)功能模式。

  视频采集

  内置视频采集功能;具备不间断录制功能,视频文件循环保存;视频采集支持720P,格式为MP4。

  存储

  默认内部存储空间128G;支持存储空间扩展;

  显示控制要求

  提供日常运行状态和预警响应状态功能;显示屏具备三种工作模式:息屏、节能显示、高亮显示(预警时显示)。

  预警服务

  遵循预警发布系统相关服务、通讯协议(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协议技术要求(暂行)和流程约定);兼容多版本协议报文;支持预警取消,并具备相应响应机制;具备计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功能,可根据预警信息估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具备预警事件回放。

  预警演练服务

  支持本地和远程预警演练服务。

  终端管理服务

  支持FTP服务,用于视频采集数据、日志文件的上传;支持日志分类、分级保存;支持APP和Web远程管理;支持终端远程运维监控;支持系统设置、系统自检等功能。

  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调研、方案设计和采购,然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项目保修及维修期自安装调试开始使用起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承接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曾经为政府单位、部门提供过类似设备采购需求或服务过政府单位、部门的案列。

  6、已经列 (略) 内的企业。

  7、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和报价表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资料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工作业绩、服务优势、技术服务、工作创新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单位会向其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 (略) 92号二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傅女士,联系电话:020-*。

  八、其他事项

  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略) 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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