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一、总说明
本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主要由各相关的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及技术规格要求组成。
(一)请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磋商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人寻求书面澄清。
(二)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工程技术规格要求和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工程承包范围的说明
(一)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供应商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根据本文件及答疑文件、工程量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二)供应商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解了本文件、工程量的全部内容。
(三)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大连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实训中心及消防设施修缮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风险自担)。
三、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一)供应商应充分满足设计要求和本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
(二)本工程根据项目总工期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应考虑自然环境干扰施工,施工完成的项目要做好保护。
(三)协助采购人,做好前期工程的验收和相关工序的交接验收。
四、施工组织与计划
现场施工组织应充分,在人员活动、材料堆放、施工时间安排上,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计划。并按大建安发(2003)234号文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落实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五、技术文件
由供应商做出本项目的有关技术文件,并于施工前3天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施工。
六、现场施工测量
(一) 供应商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二) 供应商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可以使用供应商的 (略) 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双方协商统一,供应商可邀请采购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签认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计量付款。
七、现场试验
(一) 供应商应按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供应商选用的设备、设施、器材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达到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
(二) 供应商应按本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和采购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
(三) 供应商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工程范围内的鉴定性试验必须由具有法定地位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并由该试验检测单位在职人员实际操作。试验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批,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
八、具体施工内容及技术措施要求
1、本工程的主材由供应商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报价,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本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填写出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品牌等内容。
2、 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3、 供应商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其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齐全。
4、 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材料质量、规格与数量,满足设计和施工现场要求。
九、产品要求
(一)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图纸中技术参数与技术规格的要求。
(二) 供应商所选用的设备与材料,产品许可证与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均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均应为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和大连地区准入的产品。
十、技术规范
依据技术文件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本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工程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磋商方所有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磋商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及规范均为最新版本的国家及部颁和行业现行标准。
Ⅰ、工程建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98-2014);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201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20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2013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4、其他: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Ⅱ、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一)施工现场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都必须使用环保材料,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产品,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
3、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
4、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避免使用时造成混乱,便于追踪工程质量。
5、应用新材料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0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规定。
2、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着统一服装。
3、做好产品保护实施和检查工作。
4、提倡文明礼貌,杜绝打架斗殴现象,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
5、楼面设置适当的卫生器具,严禁随地便溺,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
6、施工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
7、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色小旗围起以示警戒。
8、洞口、临边等危险区域张挂警示标志,以示提醒。
9、施工人员一定要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说脏话粗话,言行检点,不在楼内发生任何打斗事件。
10、开展文明教育,施工 (略) 民文明规范。
11、生活区域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理卫生,清除垃圾。
12、施工单位须针对潜在的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所有安全隐患及危险做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任何危险意外情况的发生。
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技 术 负责人 | 技术职称及专业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学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 施工员 | 持证上岗,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
安全员 | 持证上岗,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
质检员 | 持证上岗,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
档案员 | 持证上岗,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
材料员 | 持证上岗,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
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员) | 持证上岗,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有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员)或有委托造价企业。 造价人员如非本企业人员,需要提供供应商与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合同及对应社保缴纳证明。 |
图纸及清单详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供应商除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应在2024年6月20日09点00分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方 (略) ( (略) 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磋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