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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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服务期限:1+X年(X≤2) 6、标段(包别)划分:半包(不含原质保期内) 7.文件内容:具体文件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消防维保合同业绩1份。 5、其他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日17:00前 2、地点: (略)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3、本项目工本费:200元/套。 4、要求: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领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日下午14:30时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递交地点: (略)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4、标书份数:一正二副 五、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服务费定额收取3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6-* 2、代理机构: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场5栋14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略) **日 | |
关于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服务期限:1+X年(X≤2) 6、标段(包别)划分:半包(不含原质保期内) 7.文件内容:具体文件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消防维保合同业绩1份。 5、其他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日17:00前 2、地点: (略)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3、本项目工本费:200元/套。 4、要求: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领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日下午14:30时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递交地点: (略)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4、标书份数:一正二副 五、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服务费定额收取3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6-* 2、代理机构: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场5栋14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略)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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