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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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7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 (略) 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 (略) 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30分钟。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第三 (略)  

地址: (略) 兴海北街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辽 (略) (略) (略) 206-5号C室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葫芦岛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0770 4001 0200 0007 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钰铭

电 话: 0429-*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膳食科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蔬菜类、禽肉类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7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 (略) 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 (略) 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30分钟。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第三 (略)  

地址: (略) 兴海北街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辽 (略) (略) (略) 206-5号C室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葫芦岛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0770 4001 0200 0007 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钰铭

电 话: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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