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医院外科楼配电设施整改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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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外科楼配电设施整改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 (略) 外科楼配电设施整改项目(项目名称)

  ZCB[2024]31-03G(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 (略) 外科楼配电设施整改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方要求,制作镀锌铁皮烟管、原电缆井盖板拆除及更换、安装铝合金百叶窗等。详见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合同价格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相关服务交付使用,经采购方组织内部验收审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兴 (略) 。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 (略) 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 (略) 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 (略) 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采购方组织验收确认为合格,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4.供应商须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将施工垃圾丢至施工区域附近, (略) 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如损坏周围及附属物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恢复或赔偿,采购方不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6.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7.供应商应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装修质量规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承诺对装修后的质量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

  8.水电费用:该项目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9.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5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兴 (略)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 (略) 外科楼配电设施整改项目(项目名称)

  ZCB[2024]31-03G(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 (略) 外科楼配电设施整改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方要求,制作镀锌铁皮烟管、原电缆井盖板拆除及更换、安装铝合金百叶窗等。详见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合同价格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相关服务交付使用,经采购方组织内部验收审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兴 (略) 。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 (略) 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 (略) 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 (略) 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采购方组织验收确认为合格,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4.供应商须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将施工垃圾丢至施工区域附近, (略) 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如损坏周围及附属物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恢复或赔偿,采购方不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6.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7.供应商应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装修质量规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承诺对装修后的质量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

  8.水电费用:该项目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9.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5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兴 (略)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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