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开发区国税大楼年保洁绿化服务项目竞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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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开发区国税大楼年保洁绿化服务项目竞选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原开发区国税大楼2024-2025年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公开竞选。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国税大楼项目现场提供保洁、绿化服务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限价:¥*.00元(含税)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 (略) 出具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投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选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2: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1.报名及领取竞选文件时间、地点:**日~**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请在竞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所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资料),未参加报名的单位递交的竞投文件不予接收;报名成功后招选人将竞选文件及附件(如有)以邮件形式回传至竞投人邮箱。 邮箱地址:*@*63.com。 2.竞投人需满足本公告中竞投资格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 (略) 出具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0号馆1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

1.本项目为框架竞选,本次竞选为招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选人向竞投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选人在需求期内未向竞投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选人违约,竞投人不得追究招选人违约责任。
2.竞投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列入我单位的黑名单管理,并在公司网站及时进行公告,禁止其一年内参加我单位后续竞投、市场询价活动。
(1)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
(2)中选人未按照竞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选人签订合同。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竞投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5)在中选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信息发布
本 (略) (略) 网站(http://**)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略) (略) 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公示、中选结果 (略) (略) 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略) (略)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22号二层

采购方: (略) (略)

日期:**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原开发区国税大楼2024-2025年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公开竞选。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国税大楼项目现场提供保洁、绿化服务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限价:¥*.00元(含税)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 (略) 出具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投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选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2: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1.报名及领取竞选文件时间、地点:**日~**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请在竞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所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资料),未参加报名的单位递交的竞投文件不予接收;报名成功后招选人将竞选文件及附件(如有)以邮件形式回传至竞投人邮箱。 邮箱地址:*@*63.com。 2.竞投人需满足本公告中竞投资格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 (略) 出具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0号馆1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

1.本项目为框架竞选,本次竞选为招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选人向竞投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选人在需求期内未向竞投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选人违约,竞投人不得追究招选人违约责任。
2.竞投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列入我单位的黑名单管理,并在公司网站及时进行公告,禁止其一年内参加我单位后续竞投、市场询价活动。
(1)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
(2)中选人未按照竞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选人签订合同。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竞投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5)在中选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信息发布
本 (略) (略) 网站(http://**)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略) (略) 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公示、中选结果 (略) (略) 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略) (略)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22号二层

采购方: (略)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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