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委组织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红寺堡区委组织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红寺堡区委组织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党建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闽宁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党建引领,通过对全区干部、产业带头人等进行培训培养,进一步提升区乡村三级干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促乡风文明的能力和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闽宁协作资金。
(二)使用方向。依托红寺堡区委党校、乡镇党校、红寺堡区 (略) 等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干部、产业带头人等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乡村骨干队*在基层治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任务分工
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共计*元,计划实施3期培训项目。
1.闽宁协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第一期)。计划投入16.*元,组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相关领导干部、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学习农村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2024年6月底前
2.闽宁协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第二期)。计划投入16.*元,组织各乡镇干部、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学习农村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
完成时间:2024年7月底前
3.闽宁协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第三期)。计划投入*元,组织各乡镇相关领导干部、产业带头人、村级后备干部,学习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
完成时间:2024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协调督促,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按时间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广泛接受监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资金管理制度,接受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实现安排科学合理、审批严格规范、资金使用透明、运行安全快捷。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支付。
(三)精准考核验收,开展绩效评价。要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各级年底考核验收合格。扎实做好绩效评价、项目审计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略) 红寺堡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6日
红寺堡区委组织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党建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闽宁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党建引领,通过对全区干部、产业带头人等进行培训培养,进一步提升区乡村三级干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促乡风文明的能力和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闽宁协作资金。
(二)使用方向。依托红寺堡区委党校、乡镇党校、红寺堡区 (略) 等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干部、产业带头人等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乡村骨干队*在基层治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任务分工
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共计*元,计划实施3期培训项目。
1.闽宁协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第一期)。计划投入16.*元,组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相关领导干部、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学习农村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2024年6月底前
2.闽宁协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第二期)。计划投入16.*元,组织各乡镇干部、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学习农村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
完成时间:2024年7月底前
3.闽宁协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第三期)。计划投入*元,组织各乡镇相关领导干部、产业带头人、村级后备干部,学习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
完成时间:2024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协调督促,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按时间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广泛接受监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资金管理制度,接受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实现安排科学合理、审批严格规范、资金使用透明、运行安全快捷。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支付。
(三)精准考核验收,开展绩效评价。要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各级年底考核验收合格。扎实做好绩效评价、项目审计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略) 红寺堡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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