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实施购买前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实施购买前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 购买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 6月6 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规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我办拟购买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为参与应急领域行政执法相关涉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审查行政执法活动、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知识培训等涉法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 (略) 268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 购买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 6月6 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规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我办拟购买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为参与应急领域行政执法相关涉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审查行政执法活动、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知识培训等涉法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 (略) 268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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