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训和技能评价指导中心关于持续公开征集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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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实训和技能评价指导中心关于持续公开征集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改委、人社部等十六个国家部委《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文件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搭建优质的实训平台,实现培训和课程资源共建,拟设立实训、研学、教研、课题研究、课程开发等共建共享单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由其主管单位申报;
  (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共建单位能够设置合理的共建单位管理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主体单位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三)具有与开发标准相适应的专家队*,每一职业(工种)专业师资要求不低于3人;
  (四)在本职业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号召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已开展相关人才的培养、考核或使用工作;

(五)提交相应的实训项目相关材料,例: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包(含网络课程),每职业(工种)具有完整的可实施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网络课程。课程设置符合共建工种设置条件及要求(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符合国家最新职业标准要求,专项职业能力符合考核规范要求);
  (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等不良信用记录。

原则上 (略) 范围内共建单位不超过2家。

二、征集范围

(略) 校( (略) 校、 (略) 校、 (略) 校和中职学校)、 (略) 所、企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其他民办非组织和社会团体、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拟 (略) 公共实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

(二)资格审查。市实训中心对申报资料初审, (略) 职业技能专家库首席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进行复核评审。

(三)公布名单。市实训中心将评审通过的 (略) 人社局审定。市人社局将审定的共建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 (略) 人社局统一公布,并发放通知

四、申请材料

(一)《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许可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专业师资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

(五)加分项:获奖,荣誉,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或前期积极参加竞赛、实训、基地筹建等工作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请时间

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持续性,共建单位申报工作长期持续进行。原则上采取按季度汇总审核的方式组织进行复审。

六、联系方式

请申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 (略) 公共实训基地三楼赛训部办公室。

地址: (略) 涪城区科创园九盛路7号

联系人:朱金秀?*

咨询电话:0816-* ?

附件: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

???????????????????? (略) 公共实训和技能评价指导中心

**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改委、人社部等十六个国家部委《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文件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搭建优质的实训平台,实现培训和课程资源共建,拟设立实训、研学、教研、课题研究、课程开发等共建共享单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由其主管单位申报;
  (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共建单位能够设置合理的共建单位管理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主体单位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三)具有与开发标准相适应的专家队*,每一职业(工种)专业师资要求不低于3人;
  (四)在本职业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号召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已开展相关人才的培养、考核或使用工作;

(五)提交相应的实训项目相关材料,例: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包(含网络课程),每职业(工种)具有完整的可实施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网络课程。课程设置符合共建工种设置条件及要求(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符合国家最新职业标准要求,专项职业能力符合考核规范要求);
  (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等不良信用记录。

原则上 (略) 范围内共建单位不超过2家。

二、征集范围

(略) 校( (略) 校、 (略) 校、 (略) 校和中职学校)、 (略) 所、企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其他民办非组织和社会团体、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拟 (略) 公共实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

(二)资格审查。市实训中心对申报资料初审, (略) 职业技能专家库首席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进行复核评审。

(三)公布名单。市实训中心将评审通过的 (略) 人社局审定。市人社局将审定的共建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 (略) 人社局统一公布,并发放通知

四、申请材料

(一)《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许可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专业师资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

(五)加分项:获奖,荣誉,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或前期积极参加竞赛、实训、基地筹建等工作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请时间

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持续性,共建单位申报工作长期持续进行。原则上采取按季度汇总审核的方式组织进行复审。

六、联系方式

请申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 (略) 公共实训基地三楼赛训部办公室。

地址: (略) 涪城区科创园九盛路7号

联系人:朱金秀?*

咨询电话:0816-* ?

附件: (略) 实训中心实训项目共建共享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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