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医保局关于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的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保局关于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的情况说明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号)文件要求,为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应用规范的设备按照非*类管理,非*类设备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行招标,不再执行集中采购。故我局暂无此类信息,特此说明。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号)文件要求,为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应用规范的设备按照非*类管理,非*类设备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行招标,不再执行集中采购。故我局暂无此类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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