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污水处理厂二厂基建用电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污水处理厂二厂基建用电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南康污水处理厂二厂基建用电工程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赣州中舜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QC00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略) 南康污水处理厂二厂基建用电工程 | 1 | 项 | 项目概况:1.增加400KVA欧式变电站箱体1台(含箱体基础),增加ZR-*.7/15-350mm2高压电力电缆150m,增加Φ100 MPP管100m,增加电缆井6座等。 2.工期要求:20天内送电完成。 3.质量要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包验收、包送电)。 | *.98 |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和*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服务;20天内送电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时间2024年6月06日至2024年6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中舜 (略) 报名获取(地址: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开标地点: (略) (略) 南康区分中心开标4室(开标地址: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启会。现场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4.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67%,剩余3%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已报名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赣州中舜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 705 室
联系方式:0797-*
邮 箱:*@*63.com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 (略)
户 名:赣州中舜 (略)
账 号:6501 0383 4700 015
项目概况 (略) 南康污水处理厂二厂基建用电工程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赣州中舜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QC00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略) 南康污水处理厂二厂基建用电工程 | 1 | 项 | 项目概况:1.增加400KVA欧式变电站箱体1台(含箱体基础),增加ZR-*.7/15-350mm2高压电力电缆150m,增加Φ100 MPP管100m,增加电缆井6座等。 2.工期要求:20天内送电完成。 3.质量要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包验收、包送电)。 | *.98 |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和*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服务;20天内送电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时间2024年6月06日至2024年6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中舜 (略) 报名获取(地址: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开标地点: (略) (略) 南康区分中心开标4室(开标地址: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启会。现场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4.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67%,剩余3%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已报名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赣州中舜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 705 室
联系方式:0797-*
邮 箱:*@*63.com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 (略)
户 名:赣州中舜 (略)
账 号:6501 0383 4700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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