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清理:对应当纳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单位营业范围、股权结构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3)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资金和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法律时效进行确认,对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对资产减值、抵押、担保等事项予以核实。 (4)债务清理: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挂账年限、挂账内容是否合理,确认挂账金额是否准确。 (5)损溢认定:依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损溢进行认证。 ★二、清产核资基准日: 2024年4月31日(具体截止日期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三、技术要求: 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本次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主席令第五号)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国资委令第1号);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四、服务质量要求: 各项工作应在招标人确定的服务时限及地点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工作需求执行。中标单位应客观、公正履行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任务,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服从招标人的考核和管理。 (3)按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若在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派出的人员至少包括3名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水平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参与服务工作。 六、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其他服务及*方要求的其他事项 ★七、被审计单位名称 (略) 苏家屯区大沟粮库、 (略) 苏家屯区军队粮油供应处、沈阳林盛国家粮食储备库、 (略) 苏家屯区陈相屯粮库、 (略) 苏家屯区红菱粮库、 (略) 苏家 (略) 、 (略) 苏家屯区八一镇粮库、 (略) 苏家屯区吴家屯粮库、 (略) 苏家屯区王纲堡粮库、 (略) 苏家屯区大沟粮库姚千分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