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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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57.*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

服务类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渔湖街 (略) (略) 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四楼办公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上述时间到上述地点进行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榕城区渔湖街 (略) (略) 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四楼办公室)

磋商及评审时间:2024年6月20日15:00(如有修改请以磋商会议通知书为准)。

磋商地址: (略) 榕城区渔湖街 (略) (略) 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四楼办公室)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663-*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6月7日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57.*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

服务类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渔湖街 (略) (略) 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四楼办公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上述时间到上述地点进行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榕城区渔湖街 (略) (略) 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四楼办公室)

磋商及评审时间:2024年6月20日15:00(如有修改请以磋商会议通知书为准)。

磋商地址: (略) 榕城区渔湖街 (略) (略) 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四楼办公室)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663-*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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