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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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预算金额 ¥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21层A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599-* 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顺健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小林
附件:
附件1 附件1.zip

项目概况

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顺健南招[2024]第043号

项目名称: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方委托福建顺健工程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闽顺健南招[2024]第04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项)

标的金额 (元)

允许进口

投标保证金

1

1-1

装修工程

1.00

*

58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6月 日至2024年6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30时;到福建顺健工程 (略) (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响应文件被拒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选择不到现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应按招标要求单独密封,邮寄单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以签收时间为依据),未及时送达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及邮件丢失或未及时送达承担任何责任。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招标人: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21层A区

电话:0599-*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 (略)

地 址: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电话:* 联系人:小林

1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顺健工程 (略) 南平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南平中山支行

账号:1920 3010 0100 0369 38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21层A区         

联系方式:电话:0599-* 联系人: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健工程 (略)             

地 址: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人: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预算金额 ¥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21层A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599-* 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顺健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小林
附件:
附件1 附件1.zip

项目概况

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顺健南招[2024]第043号

项目名称: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方委托福建顺健工程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延平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闽顺健南招[2024]第04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项)

标的金额 (元)

允许进口

投标保证金

1

1-1

装修工程

1.00

*

58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6月 日至2024年6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30时;到福建顺健工程 (略) (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响应文件被拒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选择不到现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应按招标要求单独密封,邮寄单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以签收时间为依据),未及时送达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及邮件丢失或未及时送达承担任何责任。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招标人: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21层A区

电话:0599-*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 (略)

地 址: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电话:* 联系人:小林

1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顺健工程 (略) 南平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南平中山支行

账号:1920 3010 0100 0369 38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延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21层A区         

联系方式:电话:0599-* 联系人: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健工程 (略)             

地 址: (略) 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人: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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