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弘毅码头检车场建设充电桩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在弘毅码头检车场建设充电桩招标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 (略) 曹妃甸工业区弘毅码头检车场。
2.1.2建设规模:基于当前充电 (略) 的建设规划,计划在弘毅码头检车场进港轻车道处安装18台充电桩以及相应 (略) ,主要面向外界集疏港运输的新能源车辆提供充电服务。主要包括:1、安装18台充电桩;2、建 (略) 并敷设电缆;3、制作安装广告宣传标志。此项目包括设备采购、调试、安装,装置基础建设,电缆主材、电缆辅材的购买,电缆敷设施工,电缆终端头、中间头的制作,以及整改、试验、交接、质保等内容。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计划工期:45天。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6费用估算为:人民币*.6元。
2.2招标范围: (略) 在弘毅码头检车场建设充电桩,包括本项目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若未完成2023年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 (略) 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1 09:00:00 至 2024-06-1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招标 (略) http://**) 下载招标。
4.2 招标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1)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 (略) (http://**)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略) 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格,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
3)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
5)网上投标费用标准: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略) 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 (略) 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 (略) 场交易环境,招标 (略) 定于2021年7月22日开始收费。具体收费规则参照:《招标 (略) (略) 收费的通知》执行第一档(概算价范围m<*)收费标准:500元。
5.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3 09: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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