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委托第三方承接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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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委托第三方承接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29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残联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24〕16号)工作要求及指标任务,为按时、规范地完成项目工作,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二、服务费用

2024年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全县47名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补助标准1500元/人,补助总金额70500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

为农村困难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服务,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通过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发展和增收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一)项目服务对象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6.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年满16周岁以上的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

(二)资金标准

每人补助标准1500元。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费用。

(三)服务内容

1.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目标的完成,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2.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就业帮扶。在组织培训前要充分考虑培训的内容是否能与连接发展生产的实现与就业相衔接,培训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就业的岗位。 (略) 场信息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3.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登记造册后交给残联保管。

4.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

5.服务日期:**日前完成。

四、第三方机构应具备条件

合法登记(注册), 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培训业务的相应资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4.培训方案(包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及报价表;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项目申请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日-**日止,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建路273号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股(一楼)

联系人:*志胜

联系电话:0778-*

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29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残联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24〕16号)工作要求及指标任务,为按时、规范地完成项目工作,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二、服务费用

2024年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全县47名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补助标准1500元/人,补助总金额70500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

为农村困难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服务,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通过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发展和增收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一)项目服务对象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6.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年满16周岁以上的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

(二)资金标准

每人补助标准1500元。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费用。

(三)服务内容

1.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目标的完成,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2.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就业帮扶。在组织培训前要充分考虑培训的内容是否能与连接发展生产的实现与就业相衔接,培训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就业的岗位。 (略) 场信息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3.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登记造册后交给残联保管。

4.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

5.服务日期:**日前完成。

四、第三方机构应具备条件

合法登记(注册), 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培训业务的相应资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4.培训方案(包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及报价表;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项目申请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日-**日止,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建路273号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股(一楼)

联系人:*志胜

联系电话:0778-*

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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