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医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镇江市中医院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 JSZC-*-JSWX-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WX-G2024-0015
项目名称: (略) 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商务与租赁服务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时间:
地点: (略)
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
2024-06-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 (略) 进行采购, (略) 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系统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 (略) 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略)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 (略) 运行无故障。
3.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 (略) ”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京口区桃花坞十区8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7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1-*
项目概况 (略) 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 JSZC-*-JSWX-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WX-G2024-0015
项目名称: (略) 消毒灭菌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商务与租赁服务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时间:
地点: (略)
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
2024-06-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 (略) 进行采购, (略) 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系统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 (略) 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略)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 (略) 运行无故障。
3.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 (略) ”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京口区桃花坞十区8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7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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