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及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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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及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略) 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项目名称) (略) 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攀枝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及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剧场(1201座大剧场)、排练厅、剧场辅助用房、多功能厅、商业及配套设施、地下车库以及设备用房。

  2.2招标范围: (略) 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审核;签证及设计变更经济分析;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和设备价的咨询;配合该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相关工作及手续办理;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服务。出具各阶段认定成果报告(含各项电子稿等相关资料)。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条例等合格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2.5服务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工程计量、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的审核认定及各类工程费用审核认定等咨询及审核,并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书面认定成果、报告(含各项电子稿等相关资料);(2)对本项目相关合同造价控制条款进行复核,并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招标人告知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变更或重大事项;(3)按照招标人项目管理要求,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开展咨询及审核工作,对工程计量、结算文件进行审核认定,深入现场,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计量,对工程质量合格、手续资料齐全、签证符合规定、达到验收合格要求,并符合合同规定计量范围工程量予以核定。建立量价统计表按期向招标人反馈;(4)审查项目相关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5)编制项目造价管理有关工作报告及招标人要求的与造价有关文件;(6)配合招标人控制投资,参加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7)完成招标人交待的与工程造价及审核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同时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备案的。

  3.1.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费用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造价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日至**日,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于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备案资质截图)、营业执照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电话告知比选人(电话:0812-*),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无参与比选资格,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2招标文件的购买。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攀枝花 (略) 账户,如因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在收到投标人缴费的次日内(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邮箱内。

  账户名称:攀枝花 (略)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 (略) 金海支行

  账 号:9510 0201 0011 8200 12

  注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注2:未进行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比选。

  4.3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28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仁和区大河南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 (略)

  地 址: (略) 仁和区大河南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2-*

  1.招标条件

  本 (略) 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项目名称) (略) 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攀枝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及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剧场(1201座大剧场)、排练厅、剧场辅助用房、多功能厅、商业及配套设施、地下车库以及设备用房。

  2.2招标范围: (略) 艺术中心零碳建筑示范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审核;签证及设计变更经济分析;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和设备价的咨询;配合该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相关工作及手续办理;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服务。出具各阶段认定成果报告(含各项电子稿等相关资料)。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条例等合格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2.5服务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工程计量、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的审核认定及各类工程费用审核认定等咨询及审核,并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书面认定成果、报告(含各项电子稿等相关资料);(2)对本项目相关合同造价控制条款进行复核,并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招标人告知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变更或重大事项;(3)按照招标人项目管理要求,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开展咨询及审核工作,对工程计量、结算文件进行审核认定,深入现场,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计量,对工程质量合格、手续资料齐全、签证符合规定、达到验收合格要求,并符合合同规定计量范围工程量予以核定。建立量价统计表按期向招标人反馈;(4)审查项目相关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5)编制项目造价管理有关工作报告及招标人要求的与造价有关文件;(6)配合招标人控制投资,参加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7)完成招标人交待的与工程造价及审核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同时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备案的。

  3.1.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费用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造价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日至**日,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于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备案资质截图)、营业执照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电话告知比选人(电话:0812-*),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无参与比选资格,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2招标文件的购买。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攀枝花 (略) 账户,如因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在收到投标人缴费的次日内(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邮箱内。

  账户名称:攀枝花 (略)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 (略) 金海支行

  账 号:9510 0201 0011 8200 12

  注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注2:未进行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比选。

  4.3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28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仁和区大河南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 (略)

  地 址: (略) 仁和区大河南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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