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综合保障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综合保障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略) 审计局转来《 (略) (略) 综合保障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海审投报〔2023〕59 号)收悉,我司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积极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我司6项,截至2024年4月29日,已完成整改5项,1项正在整改中,完成率83.33%。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1)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略) 财政局正在对项目进行财务决算,针对贵局的报告,已调整工程决算金额。在以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认真核实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细致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资料。
二、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超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2)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该项目2015年开工,按合同约定可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但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海府﹝2017﹞99号)规定,可支付至合同额的85%,目前项目支付至合同额的83%,后期款项将根据工程结算额进行支付。我司已召开整改部署会议,加强对工程款支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略) 其他所有项目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三、关于“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方案实施导致无法验收”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5)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司已召开整改部署会议,严格执行整改工作。今后我司将加强水土保持防治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及验收工作。
四、关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6)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司已发文招标代理单位,要求其在后续的招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今后我司将加强学、公正和诚实信用。
五、关于“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涉嫌隐瞒资信业绩投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发文相关投标单位,要求其加强学习和管理,在后续的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投标工作。在后续招标工作中我司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需做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承诺。
六、关于“未尽保管投标资料的责任”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今后我司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管理,设立项目文件档案存放室,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妥善保存。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6月7日
(略) 审计局转来《 (略) (略) 综合保障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海审投报〔2023〕59 号)收悉,我司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积极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我司6项,截至2024年4月29日,已完成整改5项,1项正在整改中,完成率83.33%。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1)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略) 财政局正在对项目进行财务决算,针对贵局的报告,已调整工程决算金额。在以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认真核实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细致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资料。
二、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超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2)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该项目2015年开工,按合同约定可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但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海府﹝2017﹞99号)规定,可支付至合同额的85%,目前项目支付至合同额的83%,后期款项将根据工程结算额进行支付。我司已召开整改部署会议,加强对工程款支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略) 其他所有项目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三、关于“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方案实施导致无法验收”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5)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司已召开整改部署会议,严格执行整改工作。今后我司将加强水土保持防治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及验收工作。
四、关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整改台账序号6)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司已发文招标代理单位,要求其在后续的招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今后我司将加强学、公正和诚实信用。
五、关于“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涉嫌隐瞒资信业绩投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发文相关投标单位,要求其加强学习和管理,在后续的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投标工作。在后续招标工作中我司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需做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承诺。
六、关于“未尽保管投标资料的责任”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今后我司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管理,设立项目文件档案存放室,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妥善保存。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6月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