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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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71-*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城北区海湖大道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971-*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 0971-*

项目概况

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国恒竞磋(服务)2024-021

项目名称: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4.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6.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将(营业执照、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城北区海湖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 (略)             

地 址: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9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71-*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城北区海湖大道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971-*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 0971-*

项目概况

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国恒竞磋(服务)2024-021

项目名称:总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4.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6.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将(营业执照、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城北区海湖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 (略)             

地 址: (略) 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写字楼11楼1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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