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仔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警官 *
代理机构名称 青耘(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老师 022-*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3楼,电子邮件获取(*@*26.com)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TJ-2024A08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起始之日起1年的保险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略) 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业务范围包含:A.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B.机动车(辆)保险,上述A、B两项具备任意一项即可。3.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4.供应商须 (略)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 (略) 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 (略)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 (略)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略)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 (略)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3楼,电子邮件获取(*@*26.com)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6.com备注供应商参加的项目名称、编号,根据收到的磋商文件获取事宜进行操作。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 (略) 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沈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耘(天津)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            

联系方式:郭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仔海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仔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警官 *
代理机构名称 青耘(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老师 022-*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3楼,电子邮件获取(*@*26.com)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TJ-2024A08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起始之日起1年的保险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略) 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业务范围包含:A.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B.机动车(辆)保险,上述A、B两项具备任意一项即可。3.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4.供应商须 (略)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 (略) 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 (略)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 (略)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略)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 (略)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3楼,电子邮件获取(*@*26.com)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6.com备注供应商参加的项目名称、编号,根据收到的磋商文件获取事宜进行操作。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 (略) 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沈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耘(天津)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黄河道477号三楼            

联系方式:郭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仔海

电 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