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16
项目名称: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1:
预算金额:4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7.3 万元(人民币)
包2:
预算金额: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金额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设计服务 | 1(项) | * | 否 | * | 4500 |
2 | 预算编制服务 | 1(项) | * | 否 | *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包1:合同签订后7日内
包2:合同签订后5日内
本项目包1、包2(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永信 (略) 福安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德福安东凤支行
帐 号:1407 7027 1900 0005 5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 (略)
地址: (略) 周宁县狮城镇东门大道3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 (略)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主任
电 话:*
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16
项目名称:周宁县农地连片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周宁农垦(李墩?片区)现代农业种植大棚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1:
预算金额:4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7.3 万元(人民币)
包2:
预算金额: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金额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设计服务 | 1(项) | * | 否 | * | 4500 |
2 | 预算编制服务 | 1(项) | * | 否 | *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包1:合同签订后7日内
包2:合同签订后5日内
本项目包1、包2(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永信 (略) 福安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德福安东凤支行
帐 号:1407 7027 1900 0005 5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 (略)
地址: (略) 周宁县狮城镇东门大道3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 (略)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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