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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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 滑臂水平移动距离(mm)≥900

2. 整车控制器可实现整车动力系统智能控制和高效能量管理,协调动力总成各部件有序工作,保证电动车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可实时监测整车、电池、电机、高压附件、网络通讯及司机操作,完善的诊断服务可提供准确、快速的故障定位和维修服务,保证人员及车辆行车安全。此功能及要求仅限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3. 配有拉臂装置,具有拉箱、卸箱和卸料等功能。

4. 拉臂装置装有箱体锁,用于锁紧箱体,限制箱体移动,保证安全运输,在卸料过程中起到保护拉臂装置的作用。

5. 拉臂的关键部位(不低于4处)采用高强度精铸件,提高安全性和延长使用寿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6. 车辆采用电气控制模式。在驾驶室内,操作者可通过操作盒完成所有动作的控制。操作盒可手持,操作者坐在驾驶座上或站立于驾驶室外均可进行作业操作。

7. 拉臂上装设置有多层电液互锁逻辑控制装置,安全性高。在卸料工况时,需要箱体锁和自卸锁锁上以后,箱体才能举升卸料;卸料过程中,箱体锁与前架不能动作。

8. 拉臂下降到位时触动行程阀控制箱体锁的开闭,箱体锁打开到位触动行程阀控制钩臂的伸缩。(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9. 液压控制阀采用五联阀,用于开启垃圾箱的控制阀为单独控制,后支撑和开箱体尾门的动作可分开控制。(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0. 液压系统中设置箱体缓冲回落装置,当箱体下降到一定角度后,传感器触发电信号,电路控制液压系统中的缓冲阀,使箱体能平缓的下降到车辆上,避免刚性冲击。(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1. 车辆尾部安装有后滚轮支撑装置,拉臂车拉满载箱体前将后滚轮支撑在地面,防止车辆向后倾翻,安全可靠(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2. 车辆装配有安全支撑装置,车辆因维修需要举升拉臂时,可撑起安全撑杆,保护维修人员安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3. 车辆配置蜂鸣器。车辆拉臂上装进行动作时发出声音报警,对作业区域人员提出警示,确保了人身设备安全。

14. 车辆须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并配备五套同型号备件。

备注:

1、参数中“≧、≥”是指大于或等于,“≤、≦”是指小于或等于。

2、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应加以注意,对此类条款当中任何一条有负偏离或缺漏项,在评标时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要求

备注

1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底盘电机额定功率(kW)≥80

投标人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2. 底盘电机峰值功率(kW)≥160

3. 底盘驱动电机类型:永磁同步电机

4. 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7400×2500×2970

5. 总质量(kg)≥18000

6. ★整备质量(kg)≤9600

7. ★额定载质量(kg)≥8300

8. 轴距(mm):4500±200

9. 接近角/离去角(°)≥15/21

10. 前悬/后悬(mm)≤1400/1300

11. 最高车速(km/h)≥89

12.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或优于

13. 采用纯电动底盘,实现零排放,保护空气环境

14. ★电池总储电量(kwh)≥240

15. 续驶里程(km,等速法)≥360

需提供第三方检验

报告证明材料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16. 最小离地间隙(mm)≥240

17. 拉箱作业时间(s)≤45

18. 卸箱作业时间(s)≤60

19. 自卸角度(°)≥50

20. 钩心高度(mm):1570±10

21. 外导入宽度(mm):1070±10

22. 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23. 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燃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要求

备注

1

燃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169

2. 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7400×2500×2970

投标人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3. 总质量(kg)≥18000

4. ★整备质量(kg)≤7250

5. ★额定载质量(kg)≥10500

6. 轴距(mm):4500±200

7. 接近角/离去角(°)≥17/20

8. 前悬/后悬(mm)≤1450/1300

9. 最高车速(km/h)≥89

10. 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需提供第三方检验

报告证明材料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11. 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12. 钩心高度(mm):1570±10

13. 外导入宽度(mm):1070±10

14. 拉箱作业时间(s)≤45

15. 卸箱作业时间(s)≤60

16. 自卸角度(°)≥5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抢险所需。

3、中标人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且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汽车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并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支付说明: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含本项目的所需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用、车辆首年交强险、首年车船税、底盘首保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数字化售后服务平台服务的能力。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 滑臂水平移动距离(mm)≥900

2. 整车控制器可实现整车动力系统智能控制和高效能量管理,协调动力总成各部件有序工作,保证电动车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可实时监测整车、电池、电机、高压附件、网络通讯及司机操作,完善的诊断服务可提供准确、快速的故障定位和维修服务,保证人员及车辆行车安全。此功能及要求仅限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3. 配有拉臂装置,具有拉箱、卸箱和卸料等功能。

4. 拉臂装置装有箱体锁,用于锁紧箱体,限制箱体移动,保证安全运输,在卸料过程中起到保护拉臂装置的作用。

5. 拉臂的关键部位(不低于4处)采用高强度精铸件,提高安全性和延长使用寿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6. 车辆采用电气控制模式。在驾驶室内,操作者可通过操作盒完成所有动作的控制。操作盒可手持,操作者坐在驾驶座上或站立于驾驶室外均可进行作业操作。

7. 拉臂上装设置有多层电液互锁逻辑控制装置,安全性高。在卸料工况时,需要箱体锁和自卸锁锁上以后,箱体才能举升卸料;卸料过程中,箱体锁与前架不能动作。

8. 拉臂下降到位时触动行程阀控制箱体锁的开闭,箱体锁打开到位触动行程阀控制钩臂的伸缩。(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9. 液压控制阀采用五联阀,用于开启垃圾箱的控制阀为单独控制,后支撑和开箱体尾门的动作可分开控制。(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0. 液压系统中设置箱体缓冲回落装置,当箱体下降到一定角度后,传感器触发电信号,电路控制液压系统中的缓冲阀,使箱体能平缓的下降到车辆上,避免刚性冲击。(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1. 车辆尾部安装有后滚轮支撑装置,拉臂车拉满载箱体前将后滚轮支撑在地面,防止车辆向后倾翻,安全可靠(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2. 车辆装配有安全支撑装置,车辆因维修需要举升拉臂时,可撑起安全撑杆,保护维修人员安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3. 车辆配置蜂鸣器。车辆拉臂上装进行动作时发出声音报警,对作业区域人员提出警示,确保了人身设备安全。

14. 车辆须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并配备五套同型号备件。

备注:

1、参数中“≧、≥”是指大于或等于,“≤、≦”是指小于或等于。

2、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应加以注意,对此类条款当中任何一条有负偏离或缺漏项,在评标时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要求

备注

1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底盘电机额定功率(kW)≥80

投标人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2. 底盘电机峰值功率(kW)≥160

3. 底盘驱动电机类型:永磁同步电机

4. 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7400×2500×2970

5. 总质量(kg)≥18000

6. ★整备质量(kg)≤9600

7. ★额定载质量(kg)≥8300

8. 轴距(mm):4500±200

9. 接近角/离去角(°)≥15/21

10. 前悬/后悬(mm)≤1400/1300

11. 最高车速(km/h)≥89

12.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或优于

13. 采用纯电动底盘,实现零排放,保护空气环境

14. ★电池总储电量(kwh)≥240

15. 续驶里程(km,等速法)≥360

需提供第三方检验

报告证明材料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16. 最小离地间隙(mm)≥240

17. 拉箱作业时间(s)≤45

18. 卸箱作业时间(s)≤60

19. 自卸角度(°)≥50

20. 钩心高度(mm):1570±10

21. 外导入宽度(mm):1070±10

22. 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23. 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燃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要求

备注

1

燃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169

2. 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7400×2500×2970

投标人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3. 总质量(kg)≥18000

4. ★整备质量(kg)≤7250

5. ★额定载质量(kg)≥10500

6. 轴距(mm):4500±200

7. 接近角/离去角(°)≥17/20

8. 前悬/后悬(mm)≤1450/1300

9. 最高车速(km/h)≥89

10. 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需提供第三方检验

报告证明材料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11. 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12. 钩心高度(mm):1570±10

13. 外导入宽度(mm):1070±10

14. 拉箱作业时间(s)≤45

15. 卸箱作业时间(s)≤60

16. 自卸角度(°)≥5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抢险所需。

3、中标人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且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汽车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并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支付说明: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含本项目的所需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用、车辆首年交强险、首年车船税、底盘首保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数字化售后服务平台服务的能力。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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