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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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中旭 (略) 受 (略) (略) (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就 (略) (略) 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略) (略) 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YZ-**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3.2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响应人须具有**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4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响应人、法定代表人);

3.5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6被 (略) (略) 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日—**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磋商公告:“三、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要求的证明材料)*@*q.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1)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文件及开标时间:**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地点:中旭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A座1606室)

5.3响应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 (略) 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金水区花园路5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旭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A座1606室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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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旭 (略) 受 (略) (略) (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就 (略) (略) 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略) (略) 本部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YZ-**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办公大楼安装窗纱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3.2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响应人须具有**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4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响应人、法定代表人);

3.5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6被 (略) (略) 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日—**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磋商公告:“三、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要求的证明材料)*@*q.com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1)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文件及开标时间:**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地点:中旭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A座1606室)

5.3响应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 (略) 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金水区花园路5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旭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A座1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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