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昌江县2024年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项目承评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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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昌江县2024年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项目承评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昌江县2024年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项目承评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及《昌江县2024年度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昌教研训〔2024〕22 号),依《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计划委托具有办学资质或教师评审资质且组织策划评审项目方面有优秀经验和实力的服务单位承办《昌江县2024年度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项目,有意者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选数量

评选日期

1

昌江县2024年度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

688篇

**-24日

二、经费预算

按照评75元/篇的标准预算,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承办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注册年限算起)。

四、报名材料

(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写明报价下浮率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参与遴选的机构以上材料,需以装袋,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包装袋列明应标机构名称、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字样,封口贴密封条并盖章。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根据相关要求,递交上述报名材料。

(二)资格认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遴选办法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改为谈判确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2家以上时,原则上要综合考虑报价与方案设计、聘请的专家层次:若报价不相同,那么在方案设计没有很大差别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低的机构;若报价相差不大,就选择专家层次高的机构;如有不同意见遴选小组可通过投票的方法来确定。

(四)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支委会审核确定后,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办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于**日16:3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符娜莎,联系电话:*;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昌江县思源实验学校东门)

(此页无正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日

关于遴选《昌江县2024年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项目承评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及《昌江县2024年度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昌教研训〔2024〕22 号),依《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计划委托具有办学资质或教师评审资质且组织策划评审项目方面有优秀经验和实力的服务单位承办《昌江县2024年度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项目,有意者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选数量

评选日期

1

昌江县2024年度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研究论文评选活动

688篇

**-24日

二、经费预算

按照评75元/篇的标准预算,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承办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注册年限算起)。

四、报名材料

(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写明报价下浮率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参与遴选的机构以上材料,需以装袋,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包装袋列明应标机构名称、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字样,封口贴密封条并盖章。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根据相关要求,递交上述报名材料。

(二)资格认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遴选办法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改为谈判确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2家以上时,原则上要综合考虑报价与方案设计、聘请的专家层次:若报价不相同,那么在方案设计没有很大差别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低的机构;若报价相差不大,就选择专家层次高的机构;如有不同意见遴选小组可通过投票的方法来确定。

(四)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支委会审核确定后,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办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于**日16:3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符娜莎,联系电话:*;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昌江县思源实验学校东门)

(此页无正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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