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桥街道鸿恩寺社区养老服务站第三方社工组织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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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桥街道鸿恩寺社区养老服务站第三方社工组织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观音桥街道办事处拟对鸿恩寺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招标,由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统一运营,养老服务站运营费用为*元/年/站。

二、服务内容

1.各站点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运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各站点设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功能区域,每个功能区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3.各站公共区域安装配齐监控设施设备且接入江 (略)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规章制度,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一旦发生责任自行承担。

4.各站点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相关工作人员资质、每周活动计划表、活动海报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公示。

5.统计社区老年人基础信息,对社区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分类建档,实时更新老年人信息确保每年老年人数据递增10%,3年内建立辖区所有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录入江 (略) 。

6.在重大传统节日面向辖区老人举办集体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组织老年人开展常态化文体活动,每周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大政方针、法律知识、安全知识、防骗知识、健康知识等讲座次数全年不少于12次;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开展助医义诊、康复理疗、康复辅助训练、按摩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并将活动照片及文字材料上传至江 (略) 。

7.每月组织开展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购等上门服务,月均服务量不少于50人次;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为辖区高龄老人开展上门关爱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并将活动照片及文字材料上传至江 (略) 。

8.大力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积极配合社区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确保养老服务站在册老人应检尽检。

9.每半年对社区接收服务老年人进行抽样调查(问卷或电话调查),老年人满意率(含基本满意)90%以上。

三、投标单位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经营服务范围需包含养老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招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运营周期及运营要求

1.运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整,但若中标单位运营任一次的考核结果为优秀以下,则街道办有权立即单方终止运营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若区民政局降低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街道将根据区民政局政策降低运营费用,中标单位对此完全理解并认同。

3.运营期间,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养老服务站水电气、物业、网络、维修等日常费用。

4.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屋内财产的使用安全。建立站点内设施设备登记台账,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时应负责修复。如中标单位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中标单位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5.运营期间,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养老服务站内一切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若街道因此受到损失或承担责任,有权向中标单位追偿。

6.运营期间,中标单位不可将该房屋随意转租、转借,挪作他用。否则,街道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五、项目考核标准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运营期间根据区民政局文件《江北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进行综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两次,每次按考核结果发放运营补贴。

六、项目招标要求

(略) 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点半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标书(含详细经费明细表等),前往观音桥街道统一开标。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江北 (略) 66号新华协信中心

(略) 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6日

一、项目概况

观音桥街道办事处拟对鸿恩寺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招标,由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统一运营,养老服务站运营费用为*元/年/站。

二、服务内容

1.各站点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运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各站点设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功能区域,每个功能区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3.各站公共区域安装配齐监控设施设备且接入江 (略)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规章制度,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一旦发生责任自行承担。

4.各站点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相关工作人员资质、每周活动计划表、活动海报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公示。

5.统计社区老年人基础信息,对社区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分类建档,实时更新老年人信息确保每年老年人数据递增10%,3年内建立辖区所有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录入江 (略) 。

6.在重大传统节日面向辖区老人举办集体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组织老年人开展常态化文体活动,每周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大政方针、法律知识、安全知识、防骗知识、健康知识等讲座次数全年不少于12次;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开展助医义诊、康复理疗、康复辅助训练、按摩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并将活动照片及文字材料上传至江 (略) 。

7.每月组织开展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购等上门服务,月均服务量不少于50人次;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为辖区高龄老人开展上门关爱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并将活动照片及文字材料上传至江 (略) 。

8.大力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政策,积极配合社区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确保养老服务站在册老人应检尽检。

9.每半年对社区接收服务老年人进行抽样调查(问卷或电话调查),老年人满意率(含基本满意)90%以上。

三、投标单位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经营服务范围需包含养老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招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运营周期及运营要求

1.运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整,但若中标单位运营任一次的考核结果为优秀以下,则街道办有权立即单方终止运营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若区民政局降低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街道将根据区民政局政策降低运营费用,中标单位对此完全理解并认同。

3.运营期间,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养老服务站水电气、物业、网络、维修等日常费用。

4.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屋内财产的使用安全。建立站点内设施设备登记台账,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时应负责修复。如中标单位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中标单位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5.运营期间,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养老服务站内一切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若街道因此受到损失或承担责任,有权向中标单位追偿。

6.运营期间,中标单位不可将该房屋随意转租、转借,挪作他用。否则,街道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五、项目考核标准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运营期间根据区民政局文件《江北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进行综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两次,每次按考核结果发放运营补贴。

六、项目招标要求

(略) 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点半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标书(含详细经费明细表等),前往观音桥街道统一开标。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江北 (略) 66号新华协信中心

(略) 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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