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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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日 17: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到永信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购买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新上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工:*
代理机构名称 永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工 *

项目概况

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到永信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购买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FJ(招)2024-003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1.00

*

林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永信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日上午09:00起至**日17:00止,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新上街        

联系方式: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 (略)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            

联系方式: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日 17: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到永信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购买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新上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工:*
代理机构名称 永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工 *

项目概况

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到永信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购买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FJ(招)2024-003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侯县上街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工程项目

1.00

*

林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永信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日上午09:00起至**日17:00止,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新上街        

联系方式: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 (略)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路68号世贸天际会2814室            

联系方式: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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