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Z*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清河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 万元,招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天棚工
程、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国内工 商登记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
务;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携带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 需
提供),在“辽宁铭威建设 (略) ”填写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
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内容须与提供的资料内容一致,采 购文件
每套售价 500.00 元,缴费前请务必核对项目名称及相关登记信息,一经缴费无法撤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铭威建设 (略) ( (略) 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二楼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铭威建设 (略) ( (略) 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二楼会议
室
七、其他
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项目地点: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行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地
址: (略) 清河 (略) 19 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39.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威建设 (略)
地
址: (略) 辽河大街 163-1 号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Z*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清河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 万元,招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天棚工
程、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国内工 商登记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
务;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携带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 需
提供),在“辽宁铭威建设 (略) ”填写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
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内容须与提供的资料内容一致,采 购文件
每套售价 500.00 元,缴费前请务必核对项目名称及相关登记信息,一经缴费无法撤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铭威建设 (略) ( (略) 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二楼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铭威建设 (略) ( (略) 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二楼会议
室
七、其他
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项目地点: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行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地
址: (略) 清河 (略) 19 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39.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威建设 (略)
地
址: (略) 辽河大街 163-1 号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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