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口腔科医学装备院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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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口腔科医学装备院内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口腔科医学装备院内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

*

※注意:以上项目为五个独立项目,各项目的首次报价单请分开填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各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略) 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及产品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 (略) (略) 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 (略) (略) 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 (略) (略) 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632-*

(略) (略)

采购办公室

**日

附件:首次报价单


上一条: (略) (略) (略) 内采购报名情况公示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口腔科医学装备院内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

*

※注意:以上项目为五个独立项目,各项目的首次报价单请分开填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各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略) 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及产品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 (略) (略) 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 (略) (略) 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 (略) (略) 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632-*

(略) (略)

采购办公室

**日

附件:首次报价单


上一条: (略) (略) (略) 内采购报名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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