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系统建设需求,拟采购一批智慧化办税设备,以完善自助办税硬件配置,提升整体环境质量,推动永宁县税务局“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 [2022]275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备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综合评审文件

时间:**日至**日(综合评审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日下午15:00分整;(北京时间)(从综合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 (略) 会议室( (略) 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发布媒介: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http://**http://**)上发布。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资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q.com进行报名, (略) 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

地址:永宁县宁和南街

联系人:李震

联系电话: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众诚嘉业 (略)

地址: (略) 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人:孙朝晖、孙良俊

联系电话:0951-*

宁夏众诚嘉业 (略)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系统建设需求,拟采购一批智慧化办税设备,以完善自助办税硬件配置,提升整体环境质量,推动永宁县税务局“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 [2022]275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备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综合评审文件

时间:**日至**日(综合评审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 (略) ( (略) 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日下午15:00分整;(北京时间)(从综合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 (略) 会议室( (略) 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发布媒介: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http://**http://**)上发布。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资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q.com进行报名, (略) 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

地址:永宁县宁和南街

联系人:李震

联系电话: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众诚嘉业 (略)

地址: (略) 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人:孙朝晖、孙良俊

联系电话:0951-*

宁夏众诚嘉业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